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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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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30日在州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州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

一、持续强化服务大局政治自觉,以高质量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在大局下行动,积极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场战役”贡献检察力量。

落实检察责任“战贫”。持续深化“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专项工作”,批准逮捕涉贫犯罪164人、提起公诉344人,为“战贫”营造良好环境。对4名“蝇贪”提起公诉,严惩伸向扶贫款物“黑手”。努力当好“护薪人”,帮助农民工讨薪1250余万元,做法被评为2020年度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专家特别推荐典型案例。办理的一件农民工讨薪行政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司法救助持续传递司法温暖,231万元救助金帮助92个家庭挺起生活的脊梁。为因交通肇事案丧失劳动能力、背负巨额债务的杨某一家发放救助金23万元,让因案致贫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希望。尽锐出战,122名检察干警驻村帮扶,帮助1811户7854人脱贫摘帽,为创造彪炳史册的伟大奇迹贡献检察力量,5个集体、10名个人获省、州记功表彰。

强化检察履职“战疫”。闻令而动,主动介入涉疫刑事案件9件21人,批准逮捕涉疫犯罪19人、提起公诉26人,为依法防疫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办理的田某售卖口罩诈骗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办理防疫物资监管、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饲养的6家基地依法进行处置,推动涉疫源头防控。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录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课程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网络课程在全国展播。

决战扫黑除恶“收官”。始终保持雷霆之势,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提起公诉137人。深挖“保护伞”,移送线索24条,推动“伞网清除”。建议对72人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对102名被告人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推动“打财断血”。落实“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要求,追捕追诉13人,不捕不诉5人,依法改变侦查机关定性4件。围绕打赢“治理战”,制发检察建议60份,与其他政法机关制定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27个,推动标本兼治、长效常治。4个集体、7名个人获省院记功表彰,拍摄的宣传片《破伞》获第五届平安中国优秀微视频奖。

深化检察服务“保企”。服务“六稳”“六保”,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9人、提起公诉103人,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企业为贵”。发挥检察职能追赃挽损,为涉案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9万余元。发布涉企典型案例52个,对153家涉案企业开展同步预防,帮助防范法律风险,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对12家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帮扶,助力复工复产。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捕不诉93人,有效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2个集体、5名个人获省院记功表彰,依法对女企业家查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作出不起诉决定,获最高检表扬。

二、持续强化司法为民政治担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

用忠诚守护平安。忠诚履职,推进平安黔西南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18人、提起公诉4250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93人,2件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加大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力度,批准逮捕100人、提起公诉56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33人,提起公诉26人;贯彻反洗钱工作部署,严惩洗钱犯罪,提起公诉4人,为金融安全护航。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选取典型案例拍摄宣传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90.18%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走在全省前列。全州群众安全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分别达到99.25%、98.77%。

用真情为民解忧。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既让司法有温度,又让办案有力度、有速度。“案-件比”为引领,积极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做法得到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刊发。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24264户、企业312家,开展法治宣讲24593次,发放宣传手册29122份,收集意见建议155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6起。将心比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0余件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对4件申诉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与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检察蓝”为“生态绿”添彩。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监督立案9件,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156人,为美丽黔西南添彩。强化环境公益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35件,监督治理污染水域10万余亩、清理生活固废垃圾3000余吨,督促种植苗木3万余株,恢复林地800余亩,增殖放流120万余尾。万峰湖专案推动黔、滇、桂共护“一湖碧水”,为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跨区域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黔西南范本,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两次到万峰湖现场办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频道、焦点访谈等栏目分别对治理成果作专题报道。

用法治为花季护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60人、提起公诉254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49人,不捕率为62.08%,不起诉187人,不诉率为51.23%,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贴上犯罪标签,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对王某某等33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依法准确作出不涉恶认定,对2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加强跟踪帮教,帮助他们重新扣好“人生扣子”。助力教育立州战略,持续深化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69次,2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微电影获最高检表彰推广,并在央视展播,1名干警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先进个人。

三、持续强化检察监督政治责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持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贡献检察力量。

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监督立案92人、监督撤案81件,追捕追诉11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155人、不起诉169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129件次。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1人。提出抗诉并得到人民法院采纳24件,采纳率全省第一。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6人次,纠正脱管漏管314人,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精准有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8件。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纠正“假官司”94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38件,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89件,共同破解执行难。2个集体、5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2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文书。

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织公开听证44次,化解行政争议62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持续强化非诉行政执行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纠正违法228件,监督人民法院纠正违法25件,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3个集体、4名个人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全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牢记维护公益神圣职责,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1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4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诉前程序推动解决问题556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守护美好生活”“碧水润家园”等专项工作,1个集体、6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聚焦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5件,推动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500余个,积极为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坚决履行反腐工作职责。落实监检办案互相配合政治要求和互相制约法定责任,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对33名职务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诉,不起诉1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8人,严肃查办兴仁市看守所干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6人,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办理的王某受贿案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例。

四、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建设一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强化政治轮训,使科学理论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精神武器。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主动向州委、省院请示报告工作52次。建强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两级院5个官方微博、微信影响力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十名,3部弘扬法治正能量的微电影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检举办的“三微”评选中获奖。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落实最高检“检察人员要做公正司法的‘工匠’和推进法治的‘大师’”要求,深入开展“月见庭审”岗位大练兵等活动44场,757人次受训,组织全员线上线下培训69期,参训1788人次,干警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开发的2门优质课程被最高检采用,13名干警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被省院评为“十佳公诉人”或“业务标兵”。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细化71项措施抓基层、打基础,统筹协调推进政治建检、业务强基、育才铸魂、正风肃纪、争先创优五大工程,筑牢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根基,州检察院和4个基层院被授予或确认为全省文明单位。下派11名干警到脱贫攻坚任务重、基础薄弱的基层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强基固本,夯实发展根基。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向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7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436人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92条意见建议逐一办理、认真答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各界人士47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构建检务公开新机制,按季度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及时公开法律文书3673份,公开案件信息7387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健全完善立体化风险防控机制,从严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40余件。制作警示录,以身边人、身边案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全州检察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坚持抓苗头、抓倾向,开展常态化约谈60余人次,推动把问题解决在“青萍之末”。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减存量、遏增量,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全州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实现了新发展,在全省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35个集体、73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实现了州委对政法工作提出的要在全省争先创优的目标。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落实最高检“司法办案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大力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不精、工作机制不顺、检务保障不够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不规范的风险仍然存在,等等。对此,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为“十四五”开好局、新征程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持续落实政治责任,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落实“两大一高”主基调和“五个主战略”“十条主路径”,深入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积极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持续强化检察履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黔西南、法治黔西南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黔西南建设。积极参与、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捍卫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更加有力的履职,更加过硬的本领,担当新使命、奋进新时代,继续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创造不负盛世、不负历史的检察新业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司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法律监督手段。检察建议分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其他检察建议等类型。

2.司法救助: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3.“伞网清除”全国扫黑办2020年4月提出要深入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其中“伞网清除”是指要坚决破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关系网”,对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4.“打财断血”:牟取不义之财、攫取非法利益,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打财断血”,就是依法充分运用扣押、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命脉、摧毁其造血功能。

5.第五届平安中国优秀微视频奖:中央政法委于2020年5月至11月举办的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其中册亨县检察院拍摄的宣传片《破伞》在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微视频奖。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项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变革,其本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效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消弥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7.“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当“案”为1、“件”也为1时,是“案-件比”的理想状态,此时“案-件比”是1:1。当“案”为1,“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质效相对越差。“案-件比”重在引导检察官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空转,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8.“月见庭审”:为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根据省院要求,从2020年7月开始,采取模拟庭审、模拟听证、案件研讨、在线观摩等方式,形成了模块设计、有效供给、动态更新的实战培训新模式,覆盖各业务条线各类人员,实现“教学练战”一体化。

9.万峰湖专案:为解决万峰湖治理“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问题,2019年12月11日,最高检决定对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立案调查,成立由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任组长,第八检察厅及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四级检察机关共同组成的专案组。该案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10.少捕慎诉慎押这是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遵循的刑事工作理念。“少捕”是指正确处理逮捕的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三者的关系,加大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力度,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慎诉”是指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切实发挥不起诉在诉讼中的过滤和救济作用,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对罪行较轻案件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慎押”是指对已经逮捕的案件,加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能保障诉讼正常进行的,及时建议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

11.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12.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和行政违法行为,在没有提起诉讼的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诉讼的性质,公益诉讼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两种类型。

13.“两大一高”主基调和“五个主战略”“十条主路径”:是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对标中央、省委战略部署,结合全州发展基础、发展阶段、发展特征、发展任务,明确的“十四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两大一高”主基调即:资源大整合、环境大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五个主战略”即:乡村振兴、工业强州、文旅兴州、教育立州、城市带动;“十条主路径”即:紧扣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抓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本届班子和下届班子有效衔接,突出产业融合和产城融合,激发改革开放动能和投资消费动能,增强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推进全州协调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强化政治保障和法治保障。

14.“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2021年3月,省院经省委批准,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五年的“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全省基础能源产业、清洁高效电力产业、优质烟酒产业、新型建材产业、现代化工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础材料产业、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健康医药产业“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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