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检察院对全省16个检察院授予2017年度“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黔西南州检察院及所辖兴义市检察院、晴隆县检察院3个院喜获该称号。
近年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支撑点和动力源,注重发挥检察文化在传播精神、坚定信念、引领风尚、规范行为、塑造形象等方面的重大作用,以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为抓手,培育干警规范司法理念,持续提升检察职业素养;通过建立“四位一体”动态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建功立业的热情和信心;聚焦检察重点亮点工作及各项专项工作,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传播检察好声音上聚焦用力,扩大文化宣传成效,促进检察公共关系;因地制宜健全基础文化设施,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努力打造具有黔西南地域特征和检察职业特点的金州检察文化品牌。
据悉,截止2015年5月前,黔西南州8个县(市)检察院已全部完成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4+1”工程建设首轮创建任务,其中兴义市院荣获“示范院”“模范院”、贞丰县院获“示范院”,兴仁、安龙等6个基层院全部荣获“先进院”称号,因组织有力,黔西南州院2次被省院授予组织奖。2017年12月,黔西南州院、贞丰县院连续两届荣获“全省文明单位”,兴义市检察院荣获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