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精神,4月12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再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助推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本次会议由州院检察长高飞同志主持召开,参加培训的对象扩大到该院班子成员、业务部门所有人员,以及负责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相关同志。会上,检察长高飞同志再次强调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和相关规定的重要性,随后孙国祥副检察长传达了4月8日最高检院案管办视频培训会中申国军主任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再次强调了3月22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选取了高检院通报的四起法律文书公开不当典型案例及湖北省法律文书公开不当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理,将法律文书及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详尽、细致的说明,确保所有参会人员对新修订的内容学全面、学具体,学深悟透法律文书公开条件,准确把握公开工作新要求。
会议最后,孙国祥副检察长强调:我州检察机关务必严格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文书公开的政治意义,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清醒,对法律文书公开要做到积极、审慎;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文书公开不当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为下一步工作打算做好谋划;三是严格把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流程,对法律文书公开严格落实把关审核,各司其职,履行好审批职责;四是密切关注涉检舆情,对因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引发不良舆论的相关案例,要反复研究、深刻学习,举一反三,确保我州两级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