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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检察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作未检工作专题报告 获全票通过
时间:2017-11-23  作者:州院研究室供稿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刘青检察长在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专题报告了全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获全票通过。

会上,刘青检察长报告了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特殊司法保护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体系,建设过硬未检队伍和专业化办案团队等工作。与会委员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全州检察机关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把未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对外沟通协作,强化措施,创新方法,推动全州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科学创新发展。

一、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同时,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怠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方面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保证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福利政策落实到位。

二、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安置、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三、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继续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帮扶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四、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强化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公安、法院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五、加强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办案查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存在的隐患,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对农村留守儿童、在押服刑人员的子女、失学辍学人员等重点未成年群体的保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治进学校等宣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推动完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关工委等部门或组织的沟通协调,在法律援助、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需要配合的制度机制上相互衔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积极与政府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加强联系,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紧密衔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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